《制霸大明,只能靠我了》[制霸大明,只能靠我了] - 第5章

「您尾號4762的銀行卡餘額為1,076,542.45元………」

「穿越倒計時25天17時36分52秒。」

聽着兩條消息,朱柏嘴角微微上揚。

房子,車的貸款都到賬了。

大概還有二十六天的時間,足夠做很多事情了。

簡單洗漱,吃個早飯。

直接出發去成都。

路上看着街邊那些一家挨着一家的酒店,網咖,星巴克,肯德基。

在別人眼裡這些只不過是再尋常不過的店鋪。

但是在朱柏眼中,這些可都是白花花的銀子。

明朝的酒店叫客棧,茶樓,酒樓。

如果把這些東西都帶過去,在明朝打造一條吃住一條街。

外加上自己掌握了發電技術。

整個城池燈火通明。

直接打造一座不夜城。

大明所有富商巨賈,紈絝二代還不都得擠破了腦袋來享受美食。

為什麼沒有官員?

朱元璋對貪官大殺特殺。

清官就算是得了朱元璋賞賜的銀兩都不敢花。

誰敢來?

那不是老壽星上吊,嫌命長了。

不過,這樣也有一個好處。

朱柏暗地裡用別人來經營。

官員來了正常消費的話,那就相安無事。

如果某些大臣夜夜笙歌,花錢如流水那就有問題了。

直接查辦。

抓住貪官在朱元璋面前可是功勞。

雖然自己已經是王爺了,這點功勞可有可無。

但是,抓住一個貪官,可不僅僅是為了功勞。

這貪官不僅貪了國家的錢,還霸佔了百姓的田地。

辦了這個貪官,立了功,在百姓面前還能留下一個救世王爺的名聲。

有利於自己登基稱帝。

而且自己還有隨身空間。

官員貪污五百萬兩銀子,自己收走四百五十萬兩,告訴朱元璋這個官員貪污了五十萬兩。

有問題嗎?

沒有問題。

蘇州知府蔡玄只貪污了八十貫銅錢,大概也就是八十兩銀子,朱元璋都要殺他。

最後突然蹦出了想法,讓他將功贖罪。無論是出門還是辦公都帶着手銬腳鐐。

結果貪官還是貪官,即便在當地是有名的父母官,但最終貪污了幾千萬兩白銀………

所以,只要找不到,那就沒有證據。

況且,自己拿了這些錢最終還不是要用之於民。

這也算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了。

朱柏嘴角微微上揚。

不過,這同樣還有一個問題。

自己做的這些事情,如果讓百姓口口相傳的話。

那速度就有點慢了。

古代又沒有手機更沒有網絡。

一條短視頻,一個頭條,一個熱搜,基本上全國人民都知道了。

自己做的這些事,如果用報紙傳播的話。

雖然有效果,但是效果不大。

畢竟古代讀書人不多,識字率不高。

說書人說出來的東西,沒有多少人會信。

所以,最簡單直接的就是村頭大廣播。

直接把所有事情的前因後果,中間加點美化自己的語言,告訴這些百姓不就得了。

不斷在百姓心中立人設。

讓百姓們知道,自己這個王爺是一個為百姓辦實事,辦好事,解難題的王爺。

這樣的王爺不當皇帝還有天理嗎?

沒有天理。

到時候自己找個人說一下朝堂內部的事。

百姓們紛紛響應,直接跪在皇城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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