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慶詭則地鐵林芝方傑全文》[校慶詭則地鐵林芝方傑全文] - 校慶詭則地鐵:林芝方傑全文第2章  (2)

在群里@所有人:出大事了,陳峰死了!
據他家裡人說,他早上起床才發現門口的邀請函,他打開看了看,就把邀請函給撕了,還以為是誰惡作劇。
結果,他跟家裡人吃午飯的時候,頭頂的吊燈砸了下來,鐵架子豎著貫穿了他的腦袋!
當場斃命。
我突然想起了第 1 條規則:【請憑邀請函出席,弄丟的人會死。】看來,弄丟這個廣義詞,不僅包括了遺失,還包括了損壞和銷毀。
群里一時之間人心惶惶,各種消息開始瘋狂刷屏。
同桌方傑給我打了一個語音電話:章哥!
怎麼辦啊?
居然真的死人了!
太嚇人了!
這可怎麼辦啊?
是啊,我奮鬥了這麼多年,成立了公司,走入了上流社會,娶了美麗的妻子,有了漂亮聰明的女兒,雖然說她現在在國外留學。
難道,我的一切都要毀於這樣一個邀請函嗎?
我沒有說話,一旁的妻子看了看我臉色不好,握緊我的手,給了我一些力量,老公,別怕,我會一直陪着你的。
我反手握住她,對電話里的方傑道:我也不清楚,最近我公司挺忙的,沒怎麼管這個事情,可能是誰開玩笑吧。
我語帶暗示:要不,你報警試試?
聽到我的話,方傑的聲音雀躍起來:對啊!
可以報警!
規則里沒說不能報警!
對啊,總有人要試水,為我開路。
這和商戰不同,商戰中,第一個吃螃蟹的人,總是風險與收益並存的。
可是,在這個所謂的邀請函上,每行一步,只有風險。
無論死的是誰,不要是我和妻子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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