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的自傳不可能是悲劇》[我寫的自傳不可能是悲劇] - 第十三章 遲來的正義非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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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選擇了眼前的苟且,有人選擇了詩和遠方。
然而有一個人,卻是用自己生命,將寶貴的選擇權讓給了一個萍水相逢的小女孩。
他叫孟浪,孟子的孟,海浪的浪。
我認識他是在公交車上,當時還誤會他是個公車色狼,第二次相見,誤會更深……
我很後悔,如果當時能夠選擇相信他所說的話,後來的悲劇或許就能避免了吧?
就在幾天之後的一個凌晨,當我冒着大雨,從「地心引力」打工回來,便看到了倒在地上,渾身滿是血污的小雨……
我哭喊、惶恐、無措,直到救護車和警察到來,我整個人都是渾渾噩噩的狀態。
萬幸的是,經過搶救,重傷的小雨渡過了危險期,堅強的活了下來!
感謝上蒼!
而就在事發的第二天,警察就告訴我犯罪嫌疑人找到了。
昏迷在雨夜中的孟浪被警察找到,懷裡還找到了作案的兇器。
殺人未遂逃逸,證據鏈很完整,在輿論發酵下,案子以驚人的速度被定性、結案!
最終判了十一年。
然而,看着在被告席上對自己露出一絲苦笑的孟浪,我遲疑了……
如果他是兇手,提前找到我,告知存在跟蹤者的目的何在?
這個舉動未免太過畫蛇添足,反而增加了自己的嫌疑。
這並不合理!
最終讓我動搖的,是小雨醒來後的第一句話,「我相信叔叔是好人」……
於是,我決定深入調查下去。
然而隨着行動的深入,我卻發現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阻撓我的調查。
不僅是司法機關,甚至負責案件的警方也都處處表現出了不配合,到最後,就連我和小雨的人身安全也受到了威脅。
勢單力孤、有心無力的我無奈之下,只能選擇帶著小雨暫時離開蘇市。
然而這讓我更加確信,這個事件背後必定另有隱情,傷害小雨的也另有其人!
保護小雨的人身陷囹圄,兇手卻逍遙法外。
無奈的是,重大刑事案件屬於公訴案件,即便受害人選擇不上訴,也無法影響最終的判決結果。
程序上的「正義」讓身為律師的我無比沮喪。
離開之前,我申請了探視。
對我表達的歉意和感激,他選擇了微笑和釋然。
對於我選擇暫時離開,他則給予了最寬容的理解。
僅僅只是請求我,替他出一本自傳,儘可能的告知後人,有關案件的真相。
最後更是請我公正,當場擬定了一份財產贈予協議。
那一刻我才知道,原來他投資有道,竟是一位身家千萬的富豪。
原來……他本可以有一個無比光明的未來……
在協議中,他拿出一百五十萬,資助給自己的至交好友段賢,幫助他湊足了給父親的治療費用。
一千萬留給了他的父母,頤養天年。
最後剩下的一百五十萬,則用來資助小雨完成學業……
雖然我並不理解,為什麼僅有十一年的刑期,卻讓他生出了贈予所有財產,彷彿提前立下遺囑般的想法。
但是我卻從中看到了一個人最美好的品德。
對朋友忠誠,對父母盡孝,對金錢淡泊,對一個萍水相逢的小女孩,他也能傾其所有的去守護。
這是我第一次覺得,男人也並非都是薄情寡義之輩。
如果換一個場合……
如果我們能夠有一個更好的再遇……
……
離開蘇市以後,我從來不曾放棄過尋找事情的真相。
終於,隨着我的人脈漸廣,又經過多年的暗中調查,所有的線索竟都隱隱指向了一個隱藏在幕後的龐大勢力……許氏集團!
瞬間,我想明白了很多事。
當年因為小雨出事而被迫放棄跟進的「許高離婚案」……
當年究竟是誰在「小雨案」背後推波助瀾……
誰是最大的受益者,又是誰在包庇真兇!
許勁松!
終究還是自己初生牛犢招來的禍事,然而卻是連累了他人。
我以為我站在由法律書寫的公平戰場,卻忽略了,書寫法律的依然是人……
面對許氏集團這樣的龐然大物,即便是已經成為知名律所合伙人的自己,想要撼動也是痴人說夢。
我只能選擇隱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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