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卿大人:麻煩幫我結個案》[少卿大人:麻煩幫我結個案] - 第2章(2)

類的。

朱懷古承情,嚮應扁一禮謝過。

再轉回身來,抬眼便見池千望那雙神光逼人的丹鳳眼正瞧着她,她猝不及防,免不得被嚇得心上一咯噔。

她力持鎮定:「少爺有何吩咐?」

也就隨口一說,不曾想他還真有吩咐,且是正經事兒。

池千望沖她招手:「你過來看看,這些看完後,你隨便說說。」

順着他指向的案几上看,朱懷古看到了一張宣紙,紙上字龍飛鳳舞,待起身走近了瞧,才發現是一份關於案件的隨筆記錄。

而他是大理寺卿,案件想必也是大理寺中的案件。

她垂下眼帘,聲音難掩訝然遲疑:

「少爺,這……」

事關大魏刑獄律法,且人命關天,她不過是區區庶民,看這個做什麼?

池千望顯然不這麼想,他長手一伸,把那張宣紙丟至她懷中。

朱懷古被嚇得心上一小跳之餘,趕緊手忙腳亂將整張宣紙抱入懷,並拿好捧於雙手之上,有些莫名地看着他。

池千望於她的反應倒是滿意得很:「這又不是真正的案宗,不過是我隨手寫的大概案情,即便是,我讓你看,你便看得。」

既是主子有命,她身為侍從,除了從命,也無旁的選擇。

朱懷古捧着宣紙退至一旁,站着開始看將起來。

宣紙上着墨並不多,卻也足夠將整個案情寫得清楚明白——

庶民宋懷嬌,死者,女,年十七,被刺一刀正中要害身亡,於七月十七日早上在外城漂兒衚衕小河岸上的老槐樹底下被殺,原七月十八日要與良人趙傳定下親事,不想突遭橫禍。死者父親宋胡聲稱親眼所見當時陳橋方就在案發現場,就坐在死者邊上,且聲稱死者腹部所中利刃便是陳橋方所佩腰刀,兇器後被繳獲。然陳橋方面對兇器與宋胡當堂指認,仍矢口否認,聲稱他並沒有殺人。陳橋方身為毅親王屬官,毅親王府三等護衛,雖被死者父親告上順天府衙,但因罪證不足,又有毅親王暗下施壓,力證陳橋方其清白無辜,順天府尹懼於毅親王,不敢強出頭,死者父親憤極險些血灑順天府衙石獅之上。

簡單明了,寥寥數語,便是她在雨夜短亭中聽得路人熱議的命案,是先經順天府衙後移大理寺的宋懷嬌被殺案。

她沉默着,捋着案情,也想着該如何措詞。

池千望也不催,看着她側顏的優美弧度若有所思,指尖不緩不慢有節奏感地輕敲着微冒出鬍渣的下巴,微刺的觸感在提醒着他這數日來的不修邊幅。

片刻後他問:「如何?」

朱懷古反問:「少爺是想讓小的說什麼?」

池千望道:「自然是你對此案的想法。」

朱懷古立道:「倘若真是陳橋方草菅人命,那應依國法懲處,該以命抵命。倘若僅有兇器與宋胡一面之詞,宋胡又是死者親父,證詞難以力證,那麼即便當時陳橋方確如宋胡所言,就坐在死者邊上,卻未親眼見到陳橋方行兇,而是行兇後的場景,那麼宋胡證詞確實不足,再加上陳橋方矢口否認殺人罪行,此案一時半會兒,確難以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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