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年代1988》[黃金年代1988] - 第3章

「你給老子久了不回來,連你親爹你都認不到了!」

鍾富甩了鍾援朝一個白眼,然後背着手順着機耕道朝家的方向溜達着。步履輕快了些,背着的手還在不住地晃悠,嘴裏能聽到輕快的曲子。

這是一個父親對遊子歸家時才會出現的喜悅。

剛才的烏龍很快讓鍾援朝再次沉浸在從天人永隔到重逢時喜極欲泣的情緒當中。

鍾援朝深深地吸了一口氣,趕緊追在父親的屁股後頭去了。

「老二今天才二十六,怎麼跟個老頭子似的。」鍾援朝笑了笑,然後從兜里掏出一包利群,給老爺子散了一支。

鍾富遠遠看了一眼正朝這裡狂奔過來的老二,年紀輕輕的就被扁擔壓塌了腰,默默地嘆了一口氣。

從田坎上扛着籮筐扁擔正收工的鄉親此時見了鍾富,一邊叫着「書記好」,一邊熱情地招呼着鍾援朝。

「援朝回來啦!」

「媳婦沒跟着回來?」

「有兩年沒見到了喲,援朝出息了,現在在外面當大官了。」

鍾富是大隊書記,一輩子都沒什麼私心,有好處擺在面前的時候,他第一個想到的不是家人,而是把機會讓出去,生怕讓人戳着脊梁骨說閑話。

這使他成了大隊上最德高望重的人。

這也讓剛恢復高考那一年,大隊上唯一一個推薦上大學的機會被鍾富直接安排給了別人,而不是便宜他的親生兒子鍾援朝。

這才有了鍾援朝後來當兵提干這件事情。

「舅婆婆……」

「表叔……」

「彭二爹……」

農村裡住在一個隊上的鄉親總有特定的稱謂,如果自己不是長輩,那麼周圍全都是長輩。

鍾援朝一邊熱情地回應着這些長輩們,一邊給他們散煙,且心虛地接受着他們的吹捧。

對於他們來說,能夠走出這個村子到城裡去看看,就是一種成功,更別說是在城裡都能當官的鐘援朝,這個被他們看着從穿開襠褲長大的青勾子娃娃,現在比他爸還厲害。

老書記鍾富的腰桿挺直了些,為自己有個這麼出色的兒子而驕傲,雖然他嘴上不說,但身體上的細節卻顯得很誠實。

鍾老二本來以為自己會是第一個衝到大哥面前的,沒想到他們家的土狗比就鍾老二跑到快。

「短命的」衝到鍾援朝的面前,就開始圍着鍾援朝打轉,前身微低,屁股略高,搖着尾巴嘴裏還發出哼哼嘰嘰的聲音,像是臣服的姿態,也似思念的嬌嗔。

對了,「短命的」就是它的名字。

鍾援朝蹲下去摸「短命的」,這傢伙索性往坑窪不平的路上一躺,就把自己的肚皮給露了出來。

鍾老二上氣不接下氣地來到大哥的面前,「短命的耳朵尖得很,在院壩里睡瞌睡,一聽到你的聲音,比吃屎還跑得快!」

這個就是二弟鍾打印,他口吐芬芳……鍾援朝沒好氣地看了他一眼,「你還沒它跑得快,吃屎都趕不上一口熱呼的!」

嚯嚯……

鍾打印笑得全身亂晃,「大哥,你可別摸它,身上有隔蚤(跳蚤)。」

嚇得鍾援朝拍拍手,張開懷抱跟這個好多年沒見的二弟來了一個熊抱,再說上一句,「有隔蚤就兄弟倆一起被咬。」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