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不可及》[觸不可及] - 第4章

他話音剛落,我的手機冷不防被人抽走。

沈延之的律師站在了我身後,拍下了全程。

律師又拍下了我手機上的照片,雲淡風輕開口:

「唐小姐,偷拍是違法行為,可被拘留。

「至於敲詐勒索,可判三年以下。

「情節嚴重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他揮了揮自己手上的手機:「人證物證,證據確鑿。」

「唐小姐,是我報警,還是您跟我去警局?」

我一瞬沒回過神來。

沈延之好笑地看着我:「怎麼,不認?」

他的架勢,不是開玩笑,是真要追究。

我要真去了警局,就算不至於被判三五年,少說也得被拘留幾天。

但我爸現在情況不穩定,我離開一天都不行。

我氣勢一瞬弱了下去:「我……我只是說說而已。」

沈延之臉上的笑意散了,目光灼灼落在我身上。

「唐佳,成年人總要為自己說過的每一句話,付出代價。」

我知道,他說的是多年前,我說過的話。

我說過我要跟他在一起,我說過我愛他。

後來我又說,謝謝他,對不起。

沈延之帶着麗麗上車離開,他的律師攔下了我。

律師報了警,不多時,我被帶進了警局。

沈延之控告我兩項罪名。

一項是違法偷拍,一項是敲詐勒索。

敲詐勒索罪,還要等待核實審判。

至於違法偷拍,警局對我先處以五天的拘留。

當天傍晚,我待在拘留室里,終於沉不住氣了。

我爸一個人在家裡,也聯繫不上我。

他要是發病出了事,沒有人會管他的。

我只能拖着哭腔求警察:「您幫我聯繫一下沈延之好嗎?

「我可以解釋的,我爸一個人在家,他身體不好,我怕出事。」

警察被我磨了半天嘴皮子。

終於出去,給沈延之打了個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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